为了使计算机系的学生工作更好地、更有效地进行,使学生工作落实到我系各个班集体,使学生工作深入到学生当中,方便服务于我系广大的在校生,计算机系学生会特制定此条例阐明学生会学生干部与班委的在学生工作中的工作关系,使计算机系以后的学生工作能够更顺利、更有效的进行,达到更广泛的服务于同学的目的。
本条例的细则如下:
1.各班委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负责好自己班级的工作,努力完成自己的职责。
2.学生会负责我计算机系的学生工作,一切关于我系的学生工作都由学生会及有关老师负责,学生会将尽最大能力满足最广泛同学的利益。
3.学生会负责全局的学生工作,各个班委负责各自班级的学生工作,各个班级的班委应尽可能的完成学生会所安排的学生工作,如遇困难可向学生会说明情况,想方法解决。
4.各个班级的班委应明白学生会不是为某个人或是某个集体而成立的,它代表的是计算机系最广大同学的利益,是一个服务机构,它所做的事不是为个人,而是为大家。希望各个班级的班委们积极参与到当中,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5.各个班级的班委中可能不可避免地对学生会当中的某个成员或是几个成员有一些成见或隔阂、误会,希望各位在学生工作当中先放下,明确什么是私,什么是公,正确对待和处理自己私事和公事,做到公私分明。
6.学生会成员在进行学生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处事方式,谦恭待人,不可表现出凌驾于班委之上的、不可一世的样子,造成以后工作困难。
7.各个班委也应虚心与学生会成员配合,一起完成学生工作。
8.各个班委可以带领自己班级举办活动,属于班级活动。
9.当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是属于整个计算机系全体学员的活动,各个班级的班委们应无条件地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协助学生会一起搞好活动。
10.各个班委可以针对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协助学生会进行更细致的部署,使活动办得更加好。
11.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12.本规范解释权归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