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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包括攻读学位、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项目。业务培训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我系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业务培训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共享,充分发挥业务培训的效益,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规范教师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定计算机科学系教师业务培训管理制度。
1.教师业务培训由学校、系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相关文件、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进行统筹安排。参加培训的项目由系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业务培训。
2.参加业务培训教师自己与相关教师协商调课,报系、教务处批准同意。参加业务培训教师的工作、值班必须做好相应的安排与交接,手续办好后方可离校。
3.对于系里安排的教师业务培训,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报系主管领导,以便应急调整。
4.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5.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的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6.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时间,保证培训质量,不得擅自外出游玩或是办私事,不得早退。对于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外出培训的教师,不能擅自回校或是回家。系里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按旷工处理,差旅费、培训费由个人承担。
7.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必须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8.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必须认真记录学习的内容,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含相关书籍和光盘),回校后及时把资料、书籍、光盘转交到系统资料室。
9.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要及时向系领导汇报活动情况。凡参加听课、学习、培训的教师,要在回校后一周内写出学习报告,在周二教师会上作汇报,向全系教师传达学习的内容,使全系教师了解学科发展的新动态;如果学习内容时间超过半个月者,回校后除了做相关汇报外,由系里统一安排,在两周内做一次讲座,讲座内容要尽量融入业务培训的新内容、新观念、新方法。
10.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业务培训费用在完成上交学习资料、书面汇报、讲座之后,由分管系领导签字、校长签字,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11.参加业务培训的教师的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学习超过一个月者,系里的相关待遇按比例核减。
本规定的内容的解释权,在党政联席会议。